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相关资料图)
1.当事人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委托;
2.医学会受理后要求当事人提交材料;
3.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当事人按期参加,陈述意见和理由,回答问题;
4.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二、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找法网提醒您,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为每例8500元。
三、医疗事故赔偿金应的计算方式: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陪护费,根据陪护人数,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同行业工资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