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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却没办理审批手续、防雷装置不完善、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防火间距不达标……在北京市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执法部门发现并查处了多起安全隐患案件。7月5日,本市集中曝光了4起典型案例。
6月18日,施工工人龚某在位于西城区西四北三条某平房房顶做防水施工过程中,在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使用明火作业造成防水材料及周边可燃物引燃,过火面积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龚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另一起类似案件发生在国道109高速工程。6月22日11时08分,门头沟区城管委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清水镇斋堂水库西侧(国道109高速工程九工区达摩沟大桥引桥左幅第3跨端)发生冒烟。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园林局、区森林公安大队赶赴现场处置,11时30分明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架桥工人谢某在班组长杨某指挥下,未履行动火作业审批程序,私自进行横梁加固焊接,焊渣随风散落于附近山坡杂草引发火情。
公安机关依法对架桥工人谢某、班组长杨某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国道109高速工程全线停工,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开展调查程序,对涉及该项目的劳务公司、监理公司、专业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方对生态涵养区山体绿植恢复和救援耗损予以补偿,并予以相应处罚。
对此,消防部门特别提醒,一是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三是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并落实看护措施,清理周边可燃物,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四是动火作业结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另一起案例涉及防火分隔不达标 。5月22日,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北京中城远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北京爱琴海购物公园内部施工改造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未采用符合技术规范的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执法人员对其内部施工改造项目予以临时查封。
“施工现场临时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储存,保持通风,严禁在施工建筑内部存放易燃、可燃材料。”消防部门提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米,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今年3月,昌平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工美蓝孔雀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对大楼主体避雷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昌平区应急局还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应急部门提醒,夏季雷暴天气增多,防雷装置不完善,易遭受直击雷和感应雷侵袭。防雷检测能够及时查出不合格的避雷装置以便及时维护和更换。避雷设备检测不及时,避雷针经过多次雷击后效果减弱,难以起到应有作用,遇雷暴天气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