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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冯先生向媒体反映,他小孩在实习期间不幸“溺水身亡”,校方对此却并未积极处理,这让家属感到很心寒,他希望校方能出来积极协商处理,早日解决问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冯先生说,他的小女儿是惠东技工学校2020届幼师班学生,按学校规定去年要进入实习期,去年九月份,自己找了惠城区一家幼儿园实习。但在今年的二月份,他女儿不幸在西湖溺水身亡。
冯先生:幼儿园那边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了,处理还可以。就是她母校惠东碧山技工学校那里,好像不怎么负责任,好多事情都要我们家属去找他们处理事情。
冯先生说,小女儿懂事乖巧,身心健康,突然溺水身亡让他们家属很难接受,悲痛氛围一直笼罩在家庭中。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他很希望早日把小孩事情处理好,带领一家走出阴霾。女儿出事后,他们也通知了学校,希望校方能够站在家属的角度考虑,帮助他们尽早处理好后事。虽然在外实习,但毕竟是学校的学生,学校有义务承担责任。
冯先生:现在就是说学校好像草草了事,不肯承担责任。我希望他们赔50万给我们家属。
冯先生说,他们向学校提出要求后,学校一直不理不睬,几个月时间过去了,还没有进展。
记者随后也找了惠东技工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惠东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他们在事发第三天接到家属报丧后,就第一时间成立了事故善后工作小组,多次带上慰问金和慰问品到死者家里慰问和安抚,也多次到公安部门了解情况并查看视频,并通过老师和同学了解死者生前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另外,学校之前给学生购买了实习顶岗保险,也多次积极跟保险公司对接协商,讨论赔偿方案。但因为死者是晚上11点多在西湖发生意外,公安部门法医出具的死亡原因为“溺水身亡”,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认定这起事故不在理赔范围,不给予赔偿。为此,惠东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会继续积极协调处理,也希望家属能够依法依规来主张自己权益。
【电话采访】惠东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县人社局知道此事后,第一时间成立“2.19”事件善后处置领导小组,多次慰问家属,并积极协调处理家属诉求。因保险方表示,此事件不在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不做赔偿。我们希望家属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